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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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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

英文名:Hubei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湖北师大”,“湖北师范学院” 所在地:黄石 院校代码:10513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师范类/考研院校

  • 湖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19年湖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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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问答2020-04-23
Q1:2020年学校面向哪些省份招生?答:2020年我校继续面向安徽、黑龙江、海南、辽宁、天津、内蒙古、山东、河北、吉林、青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甘肃、陕西、湖北、贵州、四川、湖南、河南、广西、云南、福建、新疆、重庆27省(市)招生。我校2019年招生计划是3926人,2020年招生计划不低于去年。今年的考生将有更多的考生进入湖北师范大学深造。 Q2:今年的招生专业有变化吗?答:1.我校开设本科专业70个。2020年招生专业(方向、类)42个,其中本科专业54个(含专业方向57个),专业类10个(覆盖25个专业)。大类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大类入校学习一年后,根据学生意愿及相关考试进行专业分流。招生专业有: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法学、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教育学类(教育学★、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法语、历史学★、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学、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环境工程、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类(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舞蹈表演(体育舞蹈)、音乐学★、音乐学(作曲)、音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表演(器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美术学★、书法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其中,标★的为师范类专业,标◆的为兼有师范属性的专业。2.2020年我校新增一个本科招生专业——人工智能,该专业依托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该学院已建成1个省级实验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并建设了机器人实验室、HCI人机交互实验室等14个实验教学中心与实验室,现代化教学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该专业将聚焦世界科技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需求,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教育领域的深度应用创新,构建智能化的特色教育体系,培育人工智能领域的优秀基础教育师资、职业教育师资和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Q3、湖北师范大学在湖北省的招生批次有哪些?答:根据往年我校在湖北省录取批次来看,我校2020年在湖北省招生录取批次拟安排如下:提前批本科:体育类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音乐类、舞蹈类、美术学、设计学类、书法学本科专业;第一批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第二批本科:文史、理工类本科专业。 Q4、艺术类招生专业是什么?答:我校艺术类有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招生。美术学院设有美术学、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等3个本科专业(类),拥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及“美术课程与教学论”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 音乐学院有音乐学、音乐学(作曲)、音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表演(器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6个本科专业,2012年开始招收课程与教学论(音乐)和音乐美学硕士研究生,2015年开始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美术学院招生计划为315人,面向全国18个省招生;音乐学院招生计划为200人,面向全国14个省招生。 Q5、学校艺术类是否组织校考? 1.2020年,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承认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2.因书法学专业湖北省并无统考,我校书法学专业2020年在湖北省承认湖北美术学院相应专业校考成绩。有意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湖北考生,只需参加湖北美术学院书法学专业校考即可。考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试情况及该专业在湖北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合格线,并报送合格名单到省招办。 Q6、艺术类的录取规则是什么?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学生进校后在体育学院培养。具体录取规则见《湖北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Q7、学校体育类专业有哪些?录取规则是什么?答: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是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体育学类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术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见《湖北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Q8、对高考改革省份有些什么新的政策?答:2020年海南、山东、北京、天津四省(市),正式实施新高考和录取,加上浙江、上海,一共6个改革省份。考试科目从原来的“3+X(文、理综合)”调整为“3+3”,不分文理科,考生要从六门中选择三门作为选考科目计入高考成绩。学校对不同的专业,有着不同的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只录取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考生和家长要认真研究各高校的招生政策,了解各高校的优势学科和专业,以及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设置。 Q9、学校录取时有单科要求吗?答:我校没有单科要求。 Q10、学校进校后如果对自己的专业不满意,是否可以申请专业调整,怎么调整?答: 学校出台了《湖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新生进校后,如对自己的专业不满意,在所录取专业学习一学期后可以申请专业调整,该项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实施。 Q11、学校有奖助学金吗? 答: 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勤”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为主要资助形式,以校内奖助学金、年终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社会捐助为辅助措施的资助体系,使学生困有所助,优有所奖。 Q12、非师范专业的考生可以考教师资格证吗?答:可以考。我校为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考点,一年有两次考试机会。Q13、什么是平行志愿?答: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同一录取批次的院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院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所谓“分数优先”,是对于不同的考生,首先满足分数较高考生的志愿选择;“遵循志愿”,是对于同一位考生,看其志愿填报的物理顺序,通过计算机扫描投档。平行志愿运行的三个关键词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性投档”。 Q14:在志愿填报方面学校有没有什么建议?答:平行志愿扩大了考生的选择范围,降低了填报志愿的难度和风险,有效的提高了考生的录取率。考生可以将自己心仪并符合自身水平的几个学校都填上,前几个可以填报“冲一冲”的学校,中间几个填报“稳一稳”的学校,后几个要填报“保一保”的学校。“平行志愿”不是“平等志愿”也不是“平行录取”。 由于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是采取一次性投出,一轮投档后不可能补投。考生被投档后,如果成绩相对较低、专业不服从调剂、不符合特殊专业的体检要求、不符合某些专业的单科成绩要求等,高校就可能将档案退回。而一旦出现退档,考生只有参加征求志愿填报或下一批次录取。因此考生要重视“是否服从调剂”。 Q15、学校有招生方面的直播吗?答:近期学校联合今日头条开展直播,学校也会不定期在“湖师招办”公众号上发布各学院专业设置情况。敬请关注。 Q16、疫情期间,家长与考生少了一些与高校“面对面”交流咨询的机会,考生与家长如何精准地把握招生政策?答:考生和家长可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湖师招办”公众号,我们会不定期的推出招生政策和招生专业的信息,也可以查询往年各省各专业的录取分数。还可以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权威政策信息。 详情
湖北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20-04-23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1995年设置美术学院,2004年设置音乐学院,是湖北省较早开设艺术教育的重点高校,为中部地区的艺术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美术学院设有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等5个本科专业,拥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及“美术课程与教学论”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现有专任教师8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8人,双师型教师11人。学院建有展厅2个、实践教学工作室12个,实训实践用房7间,教学面积12000多平方。在北京、上海、武汉、深圳等地建有数十个实习实训基地及庐山艺术特训营、安徽皖南、江西景德镇、云南西双版纳、山西太行山等多个艺术写生实践基地29个。近年学生作品参加国家级、省级美术与设计作品展览,获得国家级奖项、省级奖项百余人次,多次在“红点奖”“金铅笔奖”“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音乐学院设有音乐学(含音乐教育、作曲两个方向)、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等4个本科专业,2012年开始招收课程与教学论(音乐)和音乐美学硕士研究生,2015年开始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拥有一支专业门类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科研水平的师资队伍,荣获威尔第国际声乐大赛男高音第一名等多项国际、国家和省级大奖。学院建有现代化的音乐楼和全国高校一流水平的大剧院,拥有各类琴房200间、舞蹈教室6间,设有多功能厅、排练厅、音乐素养实验室、影视配音间、演播厅、MIDI教室、器乐演奏室、数码钢琴教室等专业教学场所及设施。学生在历届全国音乐教育本科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高校“金话筒”主持人大赛等比赛中荣获多项国家级、省级奖励。建有中乐团、玄鸟合唱团、室内乐团、舞蹈团等艺术实践团体,在全省20多所大中小学举办专场演出。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省份序号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学费标准招生省份1美术学(师范)1259000元/年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2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1959000元/年3书法学259000元/年湖北、山西、安徽、福建、湖南、山东4音乐学(师范)759000元/年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河南、陕西、湖南、甘肃、贵州、四川5音乐学(作曲)59000元/年湖南、甘肃6音乐表演 (声乐表演)149000元/年湖北、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陕西、黑龙江7音乐表演 (器乐表演)469000元/年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陕西、甘肃、四川、黑龙江8舞蹈学(师范)269000元/年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湖南9 舞蹈表演 249000元/年10舞蹈表演(体育舞蹈)209000元/年安徽、河南备注:实际招生计划、省份及学费标准以各省官方公布计划为准。 二、报名考试要求1.2020年,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承认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2. 因书法学专业湖北省并无统考,我校书法学专业2020年拟在湖北省承认湖北美术学院相应专业校考成绩。有意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湖北考生,只需参加湖北美术学院书法学专业校考即可。考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试情况及该专业在湖北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合格线,并报送合格名单到省招办。三、报考条件1.音乐学专业包含音乐教育(师范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非师范类)两个培养方向,均以音乐学专业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包含声乐表演、器乐表演(含钢琴)。声乐表演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要求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器乐表演招收的器乐种类仅限于: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笛子、笙、琵琶、扬琴、三弦、柳琴、中阮、低音提琴、唢呐、民族打击乐。 3.舞蹈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 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女生身高1.65米以上,男生身高1.75米以上,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四、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3.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学生进校后在体育学院培养。4.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及专业成绩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联系方式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邮 编:435002咨询电话: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邮 箱:120531517@qq.com网 址:http://zhinengdayi.com/hbnu 微信订阅号:湖师招办 详情
湖北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5-19
湖北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北师范大学,英文全称:Hubei Normal University,国家标准代码:10513。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邮政编码:435002。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本科专业7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7个。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湖北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第七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为学校招生职能部门,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十条  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第十二条  外语类各专业(英语、日语、法语、商务英语)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必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1)在文化成绩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采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后续专业志愿无级差。若考生等效基准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成绩排队择优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2)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3)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学生进校后在体育学院培养。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体育学类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术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第十六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大类招生,按大类录取的考生,录取时不分专业,进校学习一年后根据各教学院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十九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日前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一般假期为一周,特殊原因凭相关证明另行处理)。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新生可以向学校学籍部门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学籍部门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招生部门将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如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七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按照湖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所修专业规定的学分,颁发湖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详情
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5-16
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北师范大学,英文全称:Hubei Normal University,国家标准代码:10513。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邮政编码:435002。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本科专业6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0余个。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湖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第七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为学校招生职能部门,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十条  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第十二条  外语类各专业(英语、日语、法语、商务英语)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必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1)在文化成绩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采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后续专业志愿无级差。若考生等效基准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成绩排队择优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2)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序,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3)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外省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湖北省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外省与湖北省考生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学生进校后在体育学院培养。(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外省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0%+文化成绩×80%)从高到低录取,湖北省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等专业外省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湖北省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60%+文化*40%)*2]从高到低录取。(5)若部分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不同于以上录取原则且投档有比例限制时(120%以内),则按该省投档规则计分并从高到低录取。第十五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外省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湖北省考生按综合成绩(术科成绩×75%+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录取。考虑体育专业的特殊性,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若部分省份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不同于以上录取原则且投档有比例限制时,则按该省投档规则计分并从高到低录取。第十六条艺体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十八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日前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一般假期为一周,特殊原因凭相关证明另行处理)。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新生可以向学校学籍部门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学籍部门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招生部门将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七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按照湖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第二十三条 按学科专业类招生的,学生按规定修完学科专业类基础课程后,实行专业分流培养。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所修专业规定的学分,颁发湖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详情
湖北师范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4-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北师范大学,英文全称:Hubei Normal University,国家标准代码:10513。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邮政编码:435002。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本科专业6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0余个。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湖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第七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为学校招生职能部门,在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比例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十条  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第十二条  外语类各专业(英语、日语、法语、商务英语)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必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1)在文化成绩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采取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后续专业志愿无级差。若考生等效基准分(投档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成绩排队择优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2)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专业有投档比例限制(120%以内)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有投档比例限制(120%以内)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体育学类专业有投档比例限制(120%以内)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术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排序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十六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八条  学校试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时不分专业,进校学习一年后根据各教学院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十九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日前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一般假期为一周,特殊原因凭相关证明另行处理)。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新生可以向学校学籍部门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学籍部门申请入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招生部门将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七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元化奖励和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按照湖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相关评定办法实施。第二十四条  按学科专业类招生的,学生按规定修完学科专业类基础课程后,实行专业分流培养。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所修专业规定的学分,颁发湖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详情
湖北师范学院2013年音乐招生简章2013-01-09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专业名称计划考试科目及比例音乐学(音乐教育)100主项50%、副项30%、视唱练耳20%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表演)20声乐80%、视唱练耳20%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表演)45器乐(含钢琴)80%、视唱练耳20%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 理论笔试80%、钢琴10%、视唱练耳10%舞蹈学(舞蹈教育)50舞蹈(剧目表演、技巧展示、即兴创编)90%、视唱练耳10%舞蹈表演20学前教育(音乐教育)80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认可考生音乐教育、钢琴表演方向考试成绩  注:1、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中的主、副项应为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其中声乐为必选项。2、声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3、器乐表演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钢琴、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笛子、笙、琵琶、扬琴、中阮、三弦、唢呐。4、音乐教育方向招收的器乐种类: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板胡、笛子、箫、笙、琵琶、中阮、柳琴、扬琴、三弦、唢呐。5、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一般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专业基础突出者例外。  二、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省份考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江苏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1月23-24日1月25日湖南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1月24-25日1月26-27日安徽安徽艺术职业学院1月27-28日1月29日山西山西艺术职院2月18-19日2月20-21日江西南昌大学2月19-20日2月21-22日河北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月22-23日2月24 日山东济南市招办2月25-26日2月27-28日湖北华中师范大学3月13-15号3月14-16号  注:1、我校另外在四川、河南、黑龙江、辽宁、甘肃、内蒙古六省(区)使用省统考成绩,招收音乐类考生。2、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只面向湖北和湖南两省招生。3、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各考点公布内容为准  三、报名考试及成绩查询  1、考生报名:考生凭所在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到网上公布的各考点现场报名,考生不得跨省报考。  2、报考费用:报考一个专业方向150元,最多报考两个专业方向。湖北省内报考费用请参阅报名现场海报。  3、成绩查询:2013年3月底前对外公布成绩,公布方式为湖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www.zsxx.hbnu.edu.cn),原则上不接受电话查询。  4、合格线划定:成绩公布两周后,进行专业划线(音乐学(器乐表演)专业在全国校考结束两周后按器乐种类统一对外公布),并向成绩过线考生邮寄专业合格证,未上线考生不单独寄发成绩单。专业合格线是按照招生计划与合格人数1∶4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来划定。各省招生计划根据各省报名情况及考生成绩综合考虑来确定。  四、高考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1、音乐学、舞蹈学及舞蹈表演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学前教育(音乐教育)专业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过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男生要求身高在1.6米以上,女生在1.5米以上,新生进校后,在教育科学学院培养。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音乐学、舞蹈学及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学前教育(音乐教育)专业为7500元/年。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编:435002  咨询电话: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  邮箱:hbnuzsgz@126.com  网址:www.zsxx.hbnu.edu.cn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82号湖北师范学院研招办
  • 电话:
    %u0030%u0037%u0031%u0034-%u0036%u0035%u0031%u0035%u0030%u0031%u0035/%u0036%u0035%u0037%u0035%u0038%u0036%u0031/%u0036%u0035%u0037%u0035%u0038%u0036%u0032/%u0036%u0035%u0037%u0035%u0038%u0036%u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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